面向新北投公園的圖書館二樓陽台,從室內玻璃窗望去,坐了位在畫水彩的女子。
一塊大約只比手掌大些的調色盤,格中顏料有如都市建築般,壓擠一片;真懷疑這樣工具真的好用嗎。見她畫筆時不時往腳旁沾水,到畫紙上的顏色,也是如此小心、深怕出半點錯似的,像隻森林的水鹿汲水般地畫著。我沒多想,大概以整座公園作對象在練習吧。,
直到身邊手機響起,才從室內推開玻璃門走至陽台接聽,意外見到女士手中除了畫筆,還握有另一樣東西:智慧型手機。
這才看清了她畫的,並非新北投公園,而是手機螢幕上照片,一張來自鄉間溪谷的照片。
什麼原因,非讓她不親自走入山中,只借一張或許從網路下載的圖,或許來自朋友,或許真的走過──無論何種因素,都讓這身處市中公園的她,似乎更隔了層玻璃窗戶,如人在室內,其實是見不太到外頭其他人確切動作的。
手機有了相機功能後,成了更多時刻紀錄的方便之物,畫素的提高,更助長人對科技的依賴。希望這不會是替代之用,希望有天人們相信的,是手機鏡頭勝於肉眼。這不是司法流程,需要影像圖片紀錄,這不是經歷的證據,更非真相與否的判別標準。
而或許,是她對走過了的溪谷,念念不忘之餘,才想到能藉由新北投公園的綠意,讓自己再能感受當時的氛圍,因而獨自面對著眼前一片真實樹林,畫下螢幕上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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